重磅!中办、国办印发《关于加强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的意见》
2026-04-14 发布
(新华社北京4月26日电)2025年10月29日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本意见。现就主要内容通知如下:
总体要求
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加强党的全面领导,以人民为中心,改革创新,提升新就业群体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,引导其听党话、跟党走。
主要目标
到2027年,工作机制完善,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面覆盖,劳动用工规范,合法权益有力保障;再过3至5年,服务管理制度更加健全,职业认可度显著提升。
加强思想政治引领
开展理想信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,网上网下结合,解决思想问题与实际困难相结合;
创新党组织设置,扩大覆盖面,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,发挥工会、共青团、妇联作用;
加强正面宣传,按规定表彰先进,开展岗位建功活动和职业技能大赛。
依法维护合法权益
规范用工管理
推广合同参考文本,严格执行培训上岗,压实合作企业、加盟企业责任,完善安全管理制度,保障劳动安全和职业健康;
强化权益保障
合理确定劳动报酬并及时足额支付,保障休息权益,加强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形劳动保护;畅通内部诉求渠道,建立协商恳谈机制并向群体公开;查处不合理收费抽佣、不公平流量分配等违法行为;纳入企业社会责任评价;
加强算法治理
保障知情权、参与权、选择权,优化算法时听取工会和群体代表意见,执行算法备案制度,开展安全评估和监督检查;
完善监督管理
加强行业运行监测和从业信息发布,引导合理预期;综合整治“内卷式”竞争;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;规范涉新就业群体经营性贷款管理;打击欺诈、骗贷等违法犯罪。
加大关爱力度
提高公共服务水平
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,完善社保转移接续,扩大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并健全制度,做好职业病防治和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;稳步推进参加住房公积金;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等级认定;对生活困难者给予社会救助,为意外伤亡个人及家属提供帮扶;加强心理服务,可购买社会组织服务;
营造友好从业环境
推进社区、商圈、驿站等友好场景建设;协调解决住宿、餐食、停车等问题;加强企业网点与乡镇(街道)、村(社区)联系,发挥骨干作用促进交流;建立健全多方协商机制;
及时回应关切
发挥党组织、行业部门、群团、平台企业、行业协会等作用,收集诉求;依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推动跨部门、跨地域协同办理;坚持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强化源头治理;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;健全劳动争议协商调解机制,完善裁判规则。
促进社会融入
展示良好形象
涵养职业操守,引导遵守社会交往和公共场所行为规范,增强法治意识、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,培养健康理性心态;教育引导在网络空间尊德守法、文明互动、理性表达;
引导参与社会治理
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激励机制,鼓励参与基层治理和志愿服务,支持依法参与行业治理、有序反映诉求,发挥社会监督作用。
加强组织实施
各级党委和政府加强领导,构建党委领导、党委社会工作部门指导推动、行业管理和业务监管部门具体推动、相关部门协同配合、属地管理的工作格局。落实人员、阵地、经费等保障,加强前瞻性研究,加快推进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。
请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,共同营造尊重、理解、关爱新就业群体的良好社会氛围!